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活动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年09月10日 13:31


吉林省教育厅文件

吉教学字〔201411

 

 

 


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

就业洽谈活动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

 

各普通高校:

为切实做好2015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,坚持以校园为主体就业市场,统筹协调全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,进一步做好校园招聘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,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各高校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,要与公安、消防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,建立工作协调机制,加强事前的安全检查和活动中的动态监控。重点做好对各类突发事件尤其是出现恶性暴力恐怖事件的应急预案,确保招聘洽谈活动安全顺利进行。

二、严格控制校外举办大型招聘会和校内招聘活动规模。要尽量减少人数集中的大规模招聘活动,倡导举办对接性强、行业性集中,以中小型为主的多样化校园专场招聘活动。高校举办大型招聘会(参会单位数量50家以上),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,并将招聘会信息于10个工作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案(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会备案表》见附件1),并进行电话确认。

三、认真做好招聘洽谈活动的各项组织和管理工作。招聘会前要严格审查参会单位的法人证书、营业执照等资质和招聘信息,并进行登记备案,对企业资质和诚信情况进行鉴证,确保招聘信息真实有效,防止“用人歧视”和“虚假招聘”的现象发生。加强毕业生就业诚信教育,减少无故违约行为发生,维护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。要完善服务措施,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营造良好的洽谈环境,提供优质高效的对接服务。

四、进一步完善网络招聘活动。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,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多方位的信息交流和远程面试等服务。全面推广“全国大学生就业服务一站式办公系统”,组织毕业生积极参加教育部和有关行业举办的大型网络招聘活动,充分利用网络洽谈活动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化进程。

五、做好招聘洽谈信息定期上报工作。各高校要积极组织用人单位填报《2015年用人单位需求信息调查表》。从1010日起,实行就业签约情况旬报制度,每月逢10日上报一次(《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洽谈会信息统计表》见附件2),有效监测毕业生就业实时动态情况。各高校要将本校2015年就业形势分析、招聘洽谈活动组织开展情况、对比往年用人需求信息同比变化及原因分析、毕业生求职意向、求职心态的变化、毕业生对就业形势的理解和判断,用人单位招聘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等情况形成书面报告,于1220日前报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。

七、其他事宜请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。

联 系 人:郝亚光

联系电话:0431-84646455

0431-84646455(传真)

电子邮箱:34985998@qq.com

 

附件:1.吉林省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会备案表

2.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洽谈会信息统计表

 

吉林省教育厅

2014910

 

吉林省教育厅办公室2014910日印发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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